109年第2季核一廠除役工作進度報告

109年第2季核一廠除役工作進度報告

一、第一核能發電廠一、二號機除役許可申請案,經原能會審查合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業於108年7月12日核發除役許可,並自108年7月16日起生效,正式啟動25年除役工作。
二、台電公司於109年6月8日函覆「核一廠二期室內乾貯用地之地上物拆除作業方案」原能會程序審查之複審意見。有關拆除方案簡易水保之資料,已於109年6月3日發函國營會轉新北市政府續審。
三、核一廠目前正進行離廠確認中心建置作業,已選定由重機械廠房、28號倉庫及29號倉庫等地點建置。現正逐步進行相關建物與外圍環境整治、保護區北側新增出口、儀器建置及中心制度建立與認證等作業。
四、核一廠除役輻射特性調查偵檢計畫已於109年2月15日經原能會核備。電廠目前依核備之偵檢計畫執行現場偵檢,已完成一號機汽機廠房3樓輻射特性調查項目、拆除範圍偵檢、1/2樓輻射特性調查A類偵檢包及拆除範圍偵檢。
五、台電公司將遵照原能會要求,積極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協調,取得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希望能同意台電公司少量使用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俾利儘早移出核反應器內之用過核子燃料,以利遂行除役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