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05月 環保署通過核一廠除役計畫及核二 廠一期乾貯作業

108年05月 環保署通過核一廠除役計畫及核二 廠一期乾貯作業

核一廠除役環評審查以及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其第 2 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審查於 108 年 5 月 15 日,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核修正通過。原能會為核能安全主管機關,說明如下:
1. 核二廠一期乾貯設施有助於盡早移出燃料池的用過核燃料,以利核二廠執行後續除役拆廠作業。未來興建期間,原能會將派員嚴格檢查,以確保乾貯設施營運安全。另台電公司「核二廠除役計畫」已規劃二期乾貯設施將採室內貯存型式,可容納核二廠全部用過核燃料。

2. 原能會已於 106 年 6 月完成核一廠除役計畫安全審查作業,環保署審核通過核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後,原能會將確認台電公司已取得環保署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後,辦理後續核一廠除役許可核發作業。

3. 原能會核發除役許可後,除要求台電公司確實依除役計畫執行相關作業外,對於除役的輻射調查、廠房設備除污拆除作業等,也已要求於作業前提出詳細計畫,送原能會審查通過後據以執行;對於核燃料安全、輻射防護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已要求依法規落實執行。原能會於除役期間將執行相關視察及安全審查作業,確保各項作業均能符合安全的要求與品質的目標。
本刊訊,2019/5/15

核一廠一期乾式貯存設施

出處:核能簡訊雙月刊178期